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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生育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时间:2021-06-24 17:33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户籍登记在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个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办理结婚登记的,符合生育条例的公民均可提出申请。
(二)办理条件
双方属初婚未生育,或者一方或双方属再婚未生育的育龄夫妻。
(三)办理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申办材料
1.育龄夫妻双方属初婚未生育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填写婚育状况承诺书;
2.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未生育的,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离婚法律文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填写《婚育状况承诺书》。
(五)办理方式
通过网上“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办理或到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单位办理:申请人到单位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人员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社区)盖章并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已提供对方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不再盖章),收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交回单位计生管理部门(人员),由单位计生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发证。
2.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申请人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社区)盖章并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对方已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不再盖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交回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由计生宣传员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发证。
(七)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不超过20日。
(八)结果送达
当面领取。
(九)咨询方式
当地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十)监督投诉渠道
为民服务中心一楼计划生育窗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十一)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六甲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中心
时间:工作日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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