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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丽江市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审批服务的通告
时间:2021-10-17 11:14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全面开展丽江市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审批服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云发[2020]12号)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审批服务,支撑5G等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和公平进入,为“数字云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增强人民群众对通信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丽江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信报建事项
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1]3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1]4号)等规定,通信报建为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包含光纤到户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光纤到户工程竣工验收审核、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四个办理项,在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行办理、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
二、通信报建实施
(一)全市辖区内通信报建实施部门为丽江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管办)、实施层级为市、县(区)两级。
(二)市通管办在丽江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通信报建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或通信报建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和申报。
(三)对符合通信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受理条件,且通过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市通管办发放《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对符合通信报建竣工验收审核受理条件,且通过审核的工程建设项目,市通管办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
三、工作要求
(一)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第三阶段申请施工许可、第四阶段申请竣工验收(联合验收)时,应同步申请通信报建,遵守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界面划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不得进行通信设施施工;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通信设施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公共场所、公共资源应向5G等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
(二)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以及通信类企业(以下合称电信企业)不得违反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界面划分规定,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住宅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工程界面划分规定中应由电信企业负责的配线设备、光缆等施工,不得为其接入公用电信网。电信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基站、光缆线路、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时,应统一协调、统一进场,文明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或转移支付进场费、协调费、配合费、业务分成费等费用,不得签订任何排他性质的协议。
(三)通信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当地通信报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检测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全市全行业通报或处罚,对电信企业违规行为上报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相应处理。
(四)本通告自下发之日执行(新建及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均须执行)。
通信报建相关材料下载地址为:https://lj.yntxjs.cn/。
联系方式:丽江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0888-8888455
丽江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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