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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弥渡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石淼、刘叶)
时间:2021-09-26 09:14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遗失声明
石淼(532925XXXXXXXX1335)、刘叶(532622XXXXXXXX2521)拥有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杜营天和小区14幢2单元301号的房产一套,该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云(2018)弥渡县不动产权第0000305号,建筑面积为:49.19㎡平方米,土地分摊使用面积为:9.84㎡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石淼、刘叶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套房产的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淼、刘叶
弥渡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9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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