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候玉芬、陈璞2人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

时间:2021-09-03 10:18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候玉芬、陈璞2

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规定,经核实,候玉芬、陈璞2人符合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

玉芬,女,43岁,1977年12月出生,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4日,在户籍所在地塘子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

陈璞,女,41岁,1979年9月出生,寻甸县凤合镇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在户籍所在地凤合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

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玉芬陈璞2人退出公益性岗位后难以实现就业,经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玉芬陈璞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凤合镇人民政府研究,并经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拟同意玉芬1人再次安置于塘子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科,拟同意陈璞1人再次安置于凤合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52703反映,公示期从2021年93日至99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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