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交警:拆!电动车加装雨棚违规又危险

时间:2021-08-17 14:07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1年08月09日13时17分,苏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姚安县G227国道与大龙口交叉路口,与布某某驾驶的云E8**73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苏某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苏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擅自加装了雨棚,当时正下着雨,造成了驾驶人视线不清,对路口交通交通状况观察不周,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姚安县辖区路面上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遮雨棚行为呈多发态势,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交通乱象,切实浄化道路交通环境,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8月13日开始强制拆除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雨棚、遮阳伞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首日,交警大队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在城区宝城路设立执勤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装置,进行强制就地拆除。遇到有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的,执勤民警耐心讲解、说教,争取车主和群众的理解、现场不少车主积极主动配合拆除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姚安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在8月13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强制拆卸违规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装置100多个。

交警提示:

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雨棚或遮阳伞安全隐患大,不要只为了方便实用,擅自为电动车安装雨棚、遮阳伞,却忽略了安全隐患。

非法加装雨棚,驾驶人视角受到限制,扩大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驾驶人快速避险,同时会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而且由于遮阳伞面积比较大,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剧烈的摆动,容易发生侧翻,引起交通事故。


供稿: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宋筱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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