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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07 11:1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张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及处理措施的建议” 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市监发〔2021〕10号),成立以局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人,指定具体办理人员,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近5年(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历年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将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监管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通过各级政府、市场监管人不懈的努力和默默的付出,近几年来,我市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的真实反映。
1.截止6月25日,全市共有SC获证生产企业75户、食品加工小作坊157户、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4886户、餐饮服务单位3826户、已备案食品摊贩877个。合计主体数:9821户,较十二五期间增长近40%。
2.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及核查处置。践行“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实验室监督抽检累计6180批次,抽样合格率由“十二五”期间的90%上升至97.3%,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快速检测1400余批次,客观反映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发展趋势。
3.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14000余家次,“明厨亮灶”建设4395户”,全市达标率80%以上,学校食堂100%实现视频厨房。每年按计划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评级,主动公开信息。
4.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70余餐次,保障9万余人次安全就餐。发放《食品安全法》、《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光盘行动等宣传材料100000余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30期,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260期,培训从业人员16403人。
5.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对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零容忍”。2015-2020年,办理食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75件,罚没款46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食品犯罪案件4起(判决3起)。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
一是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四有”(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两责”(日常检查责任、监督抽检责任)。形成市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街道、村(社区)多级包保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制。二是逐年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逐年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数。三是创新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建设“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弥补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强化全程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将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机制有机结合,彻查隐患、公开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推进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HACCP、ISO9001体系认证,提升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总体管理水平。三是以卫生城市创建、国卫复审为契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净餐馆”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全市餐饮单位总体水平。四是强化校园及周边、“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儿童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农村自办宴席、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等重点区域、重点业态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五是推进外卖平台及网络订餐的专项治理。六是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风险评级。推进“明厨亮灶”及“红黑榜”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查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截止6.25)
1.日常监管:截止6月25日,我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紧盯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99人次,车次1458,检查生产企业(含食品加工小作坊)118家次;检查食品流通单位2252家次;检查餐饮单位4191家次,食品安全国抽、省抽、市抽工作有序推进。
2.专项检查:截止6月25日,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冷链”食品、走私冻品、长江禁渔、“春雷”行动、“铁拳”行动、白酒专项、保健食品、禁食野生动物、”十年禁渔、学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净餐馆”等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26人次,车次1800余车次,检查各类主体(冷库、市场、学校、餐饮、摊贩等)约15000余家次。
五、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加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动态发展的,导致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数大,执法人员少,且辖区内小餐饮、小副食店设施设备简陋,卫生环境差,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存在死角。我市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和经营户广泛分布于城乡各地,很多小作坊和饮食摊点不具备办理证照的条件,小作坊生产方式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辖区基层网格人员难以发现安全隐患,导致监管或取缔难度大。
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存在潜在的风险。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识不强,假冒伪劣食品在部分偏远地区仍然存在,农村自办宴席管理不规范,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力度还需不断加大。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同时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以应对动态变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二)继续加大日常监管,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监督管理,发挥生产经营者自律、消费者监督、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作用,大力培养守法诚信经营先进典型,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专项整治,以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鲜粮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
(四)推进监督抽检,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实际,继续开展食品抽样送检工作,完成“国抽”、“省抽”、“市抽”工作任务,加强对整个安宁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抽样,形成对食品的有效监管,有力保障食品安全。在日常监管中,运用好、发挥好食品快速检测作用。
(五)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净餐馆”工作成效。以“净餐馆”各项工作指标为抓手,结合前期“净餐馆”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全市餐饮单位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为消费者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积极推进“餐饮智慧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结合已建成的一个指挥中心,完善“监管、企业、公众”三个端口APP的建设及推广应用。对餐饮食品经营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把控,通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远程监管,实现有效预警及核查处置。
(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八)厉行节约,制止食品浪费。推动《反食品浪费法》的贯彻实施,以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为契机,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为切入点,将“制止食品浪费,培育节约习惯”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武燕明 15969535735)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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