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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盘龙区2021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17:39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各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社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1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0〕174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 参保时间
2021年昆明市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
二、 参保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基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0〕17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待遇期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233号)规定,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以下简称为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为缴费基数。根据昆明市统计局发布公告,2020年度昆明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为102304元。2021年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5115元。
(二)缴费金额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9号)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2021年度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失业保险费为613.8元。
(三)计算方法
月缴费基数=2021年度昆明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月×60%=5115元/月
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失业保险费率=5115元/月×1%=51.15元/月
全年缴费金额=月缴费金额×12月=51.15元/月×12月=613.8元
(四)缴费方式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的权益,确保失业保险费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由中国银行昆明市翡翠湾支行为我区参保人提供失业保险缴费服务,代理机构不得代收参保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1.中国银行主城区各营业网点现场缴费;2.中国银行云缴费(手机扫码缴费);3.手机银行转账缴费。
三、 参保办理说明
(一)新参保人员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须灵活就业登记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方可参加失业保险。本人自愿选择到具有资质的社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签定《代理协议书》,委托其代办失业保险的申报缴纳。同时,本人填写《云南省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申请表》。
(二)续保人员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继续续保的人员,由所属各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依据实际参保人员情况核实后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各代理机构按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分别制表:
1. 新参保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保表》、(附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续保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保表》(附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停保人员
停保人员填写《停保申报表》(附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对已办理退出灵活就业登记及相关失业登记的,按照就失业登记原因填写停保原因。对2021年度未申报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原因填写为“未按期申报灵活就业参保”。
四、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要求
1.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后,不再从事灵活就业(中断灵活就业)的,本人持户口册、身份证、单位出具的中止灵活就业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2. 参保人登记了灵活就业失业登记后,到原委托办理参保手续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填写《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加失业保险证明书》。
3. 代理机构填写《停保申报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人中断参保审核。
参保人资料:《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昆明市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情况表》、发票(复印件)、《代理协议书》、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及本人所在页面)、身份证(复印件)、《云南省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加失业保险证明书》。由代理机构按上述资料顺序整理并保存。
4、 社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办理完参保人中断参保后,由社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通知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工商银行活期储蓄账号,于60日内到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五、 相关要求
1.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必须具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以“灵活就业方式(工作形式不稳定、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收入不稳定)实现就业,并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且须灵活就业登记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人员”条件。
2. 2021年1月—12月,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新参保人员严格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
3. 代理机构在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要认真核对被代理人的相关证件资料及参加失业保险条件,并建立参保人的参保资料及缴费台帐。
4. 代理机构如有违反规定办理造成参保人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由代理机构承担责任。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责成整改,对严重违规操作的移交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5. 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在缴费期间所产生的失业保险费利息,按照财政及审计部门相关规定,各代理机构于2022年1月25日前上缴至昆明市职工失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户名:昆明市职工失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帐号:250201400902495563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不得挪作他用。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10月20日
盘龙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代理参保缴费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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