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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张安屯街以普法为抓手 “六个结合”开创和谐新风
时间:2021-10-21 11:5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近年来,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司法所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中心,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全面推进“四个一”(一路、一园、一林、一村)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四新工程”,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了“街道—社区—村组”三级普法网络,积极培训普法骨干,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利用安全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日子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宣传《民法典》《宪法》《义务教育法》《代表法》《森林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等内容,通过宣传,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张安屯街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张安屯街道司法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把法治宣传融入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之中,结合张安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特点,实现了法治宣传的“六个结合”。
(一)法治宣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组织街道机关干部参加学习《民法典》,使学法与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保证学法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二)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积极开展刑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疫苗接种。
(三)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通过加大普法力度,在调解比较典型的案例时,注重“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法规,有利地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同时又达到了普法的目的,进而逐步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有力地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
(四)法治宣传与服务非公经济相结合。借助安全生产检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契机,选取和发放与商家、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材料,以供日常学习和宣传教育,受到商家、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法治宣传与社区矫正相结合。重点讲解《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情形的规定,以此让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期间该遵守的法律法规有了直观而深刻的认识,在警示教育和普法的同时也能预防违法犯罪。
(六)法治宣传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加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老百姓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让这一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好,确保援助信息畅通,援助程序无障碍。
张安屯街道有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268人,占总人口的2.65%(其中:苗族118人,占少数民族的44.03%)。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特点,张安屯街道司法所“三个聚焦”抓好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民族间矛盾纠纷有效调解化解,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一)聚焦调解队伍力量提升。加强培养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特别是“双语调解员”,加大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培训,邀请“寨老”“土律师”参与调解,充分发挥“民间法官”人民调解作用,强化少数民族人民调解队伍力量。全街道设少数民族调解员2人,今年共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培训8余次。
(二)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建设。针对少数民族地区风俗习惯、矛盾发生特点、调解工作规律等进行调查研究、查摆问题,以问题导向推进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村寨等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今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8次,法治宣传11余次。
(三)聚焦人民调解技巧融合。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针对涉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通过“双语人民调解员”精通多语言优势打破语言壁垒,充分尊重和依法运用少数民族村寨民族习惯和“村规民约”调解纠纷,鼓励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以协议的形式进行司法确认,扬长避短,多种调解方式融合提升调解技巧,有效保障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运用民族规约成功调解涉婚姻纠纷1件、邻里纠纷1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8件,共计26件。
张安屯街共登记刑释解教人员35名,社区服刑人员11名,为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避免“两类”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张安屯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报到后,采取“五项到位”措施,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思想工作。
(一)接访到位。通过第一时间接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刑释人员在监狱的表现,有何特长,便于制定帮教计划和措施;
(二)家访到位。通过家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人员的家庭、邻居、亲朋好友的情况,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帮教;
(三)谈话到位。通过一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服务,集中教育学习。正确把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人员的生产、学习活动情况,有无不良行为,及时开展思想和心里疏导;
(四)回访考核到位。通过季度或半年的回访考核,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人员的社会关系,及时进行分类帮教;
(五)推荐和提供就业到位。通过推荐和提供就业,使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人员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经济收入,及时转入良好的轨道,过自食其力的新生活,从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张安屯街道自成立以来无“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张安屯街道司法所2017年11月获得马龙县“法治之路 平安马龙”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2019年11月获得马龙区“法治之路 平安马龙”法律知识竞赛三等奖,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为优秀,2020年11月获得马龙区“法治之路 平安马龙”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2020年12月获得曲靖市“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奖。
来源| 马龙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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