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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云南多地发布提醒、通告!事关疫情防控!
时间:2021-10-21 10:57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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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7日0时-10月18日7时,陕西省新增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名人员均为外省游客,为共同出游人员。10月18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在对陕西通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时发现1例确诊病例。目前,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兰州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市,宁夏银川市等省市。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紧急提醒如下:
1.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1日以来有甘肃兰州市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3.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昆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请持续关注自己的“云南省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5.广大市民应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6.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7.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预约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9.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10月17日零时至10月18日7时,陕西省新增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包括“离沪旅游夫妻”)、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人都在60岁以上、为共同出游人员,其中包括3对夫妻。
10月18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提醒,请与这些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市民和游客,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旅行或出差,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间开展4次(第1天、4天、7天、14天)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月19日
昆明市疾控中心
对广大市民和游客
发布紧急提醒
另外
大理州巍山县发布了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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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10月18日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对离开芒市提出要求
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防控策略,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芒市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9日0时起,确需离开芒市的一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方可通行。全市航空、陆路执勤卡点要严格查验过往人员车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二、2021年10月11日以来,有芒市芒海镇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属社区、村(附件1)报告,于24小时内前往采样机构(附件2)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开芒市,不前往边境区域,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味嗅觉减退等异常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附件3),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和各行业场所严格执行“德宏抗疫情”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进出制度。
四、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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