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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镇雄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8 14:4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镇雄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镇雄县民族宗教局:
为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1〕15号)、《昭通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决定对贵单位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按时完成检查任务,成立了由财政局副局长王琦同志任组长,财政局监督股股长谭艳同志任副组长,向南贵(行政执法证号:YZT09491),汪谦(行政执法证号:YZT09493),胡聪才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镇雄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镇财〔2014〕29号)
(五)《镇雄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六)《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七)《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四、检查内容
(一)预算决算情况。重点检查预算管理方面、预算执行方面和决算管理等方面。
(二)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相关收入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情况和单位应纳入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核算的情况。
(三)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方面内容。
(四)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方面的情况。
(六)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情况。
(七)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情况。
(八)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方面的情况。
(十)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以前审计或其他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镇雄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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