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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江市“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时间:2021-10-17 11:11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1年丽江市“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021年丽江市“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业主优选,由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实施机构向社会公开优选项目业主单位,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优选项目业主,特邀请具备实力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比选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1年丽江市“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业主优选
2.2项目编号:RY-LJNL-2021-09
2.3比选内容:择优选择项目业主单位
2.4项目实施机构: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监管机构。
2.5实施模式和要求
(1)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择优选择本项目业主单位,协调签署开发协议,监管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
(2)项目业主选定后,由项目业主岀资负责按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文件规定的投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经营管理。
(3)项目业主应按照丽江市新能源开发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的模式实施项目开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光伏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等相关业务,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实力。
3.2财务要求
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2020年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00万元(含);
3.3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如母公司(集团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只能其中之一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3.5申请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中附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箱获取。为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的申请人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联系人:高工 电话:13308855005 电子邮箱:785955997@qq.com
具体流程: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申请人信息确认表”进行填报→发送填报完成的“申请人信息确认表”和以下相关材料至电子邮箱:785955997@qq.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比选文件发送到投申请人电子邮箱。
相关材料:①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②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扫描件;③比选文件费付款证明。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申请人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 日14时30分。
6.2递交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地址:丽江市香格里大道915号,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比选时间
时间:2021年 10月15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地址:丽江市香格里大道915号,三楼会议室)。
七、特别说明
疫情防控:采购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做好防控,严格落实防控工作,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比选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比选进场人员登记表》。
①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规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②各方参与主体代表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入比选会议现场,最多不超过2人。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丽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ang.gov.cn/)进行发布,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丽江市香格里大道915号
联系人:李建昌
联系电话:15008798776
比选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13888954460
电子邮箱:785955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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