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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10-17 11:00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以及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保证广大市民的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结合昭通公安实际,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作与流程规范。
根据昭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与要求,我局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业务警种工作职责,多次召开相关警种政务公开汇商会,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警令部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治部、警令部、纪委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并由警令部制定和完善了《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进一步严格落实三级把关制度,使每一件公文既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又保证发布信息不泄密。以制度和规范完善流程,既让广大市民提高知情权,又不让信息发布给后续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的框架内更上一个台阶,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
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E+”,多渠道、多方式开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近年来,“抖音”、“快手”等等短视频软件发挥迅猛,我局结合此类软件下载人数多、参与人数多的特点,拓宽发布渠道,及时注册了昭通警方帐户,向社会各界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便民利民举措,与传统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广播相结合,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知情面,更加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2020年,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97条,其中,其他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公示公告栏目发布信息45条;新闻发布栏目发布信息50条;其余信息为动态警务信息,“三微”平台及“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关注人数达40余万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昭通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信息共98条。
为切实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之家”,并由12项整合为10项,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事指南进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一致。2020年,昭通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批出国境证件7538份,办理外国人证件351份,上传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17条。在严格落实“三亮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警务政务公开维护机制,确保窗口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一是对新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法规及便利民措施,经审核把关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布,为老百姓办证提供便利。二是利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及出入境微信公众等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接受群众预约办证等服务措施,实现网上咨询、预约办理及进度查询,确保了证件质量“零差错”,服务群众“零投诉”。三是对外公开岗位职责、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工作制度、收费标准、便民举措等信息,并按申请事由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目录及填表样本,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同时通过昭通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最新的出境入境便利民措施及工作动态。2020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充分依托电子测评仪、音视频监控等系统设备,进一步落实市公安局网上监督、办事群众监督和“市民之家”自身监督联动作用,建立警务评议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出入境窗口警务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警务评议机制,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开展“放管服”专项整治,定期自检自查,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邀请党政领导、各界监督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走进窗口接受评警6次,主动开门纳谏,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开,从2018年12月25日起,由省公安厅统一开发,全省使用的“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民警及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220.163.12.25或者http://www.ga.yn.gov.cn“执法公开”栏目进行相关查询,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法律法规、办事流程、服务监督电话等。为方便群众查询,省公安厅在电脑端的基础上,依托微信公众号“云南公安”的“微警务”功能,开发了移动端执法公开模块,已于2019年6月10日上线使用,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公开的内容与电脑端的公开内容一致,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刑事案件办理环节信息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全社会公开;刑事案件环节信息对法定特定对象公开。2020年,全市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3265件,未公开案件2519件,处理决定数量1578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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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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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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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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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2 |
-35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996 |
-3731 |
13265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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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
1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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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 |
1508.0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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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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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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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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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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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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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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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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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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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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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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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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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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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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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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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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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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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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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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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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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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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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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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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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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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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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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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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少数部门和民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提高,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意识要进一步筑牢;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方式需多样化。针对上述问题,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民警一心为民、服务于民的理念,加强自身教育学习,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严格落实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总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行加强与公众网上网下互动,开通“公众留言”等服务,主动收集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强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的公信力;三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严把审核三道关,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透明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最大限度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广大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昭通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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