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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车管所关于367辆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1-10-13 16:45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下列机动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牌证作废。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10月11日
名单如下
来源:畅行保山365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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