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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1-10-08 14:3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拟对局机关及各财政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清查服务。
二、 预算金额
85000. 00元。
三、 采购内容
(一)拟聘用对象
拟聘用对象为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固定资产清查服务。
(二)服务内容
对局机关及各财政所现有房产、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分清使用状态,进行汇总、整理并分析盘盈、盘亏形成原因,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提出资产管理建议,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四)聘会计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 依法设立,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没有因违反各级政府部门规定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
四、 服务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查。
五、 评标办法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本单位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选方式,通过综合分析投标单位各项条件,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六、 投标文件
公司资质、服务方案、报价(根据自身情况在本项目预算金额内进行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业绩及案例、授权书等。竞标文件份数为2份,全部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再加公章,注明时间。
七、 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会计事务所于2021年9月30日12点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珠玑街75号6楼601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瑛,联系方式:0871-63133136,15559754299。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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