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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弥渡县就业局关于延长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通告
时间:2021-09-29 16:2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弥渡县就业局
关于延长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通告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和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培训的通知》精神,继续执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关于做好以工代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0〕41号)规定的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延长以工代训政策范围
在我州已出台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基础上,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中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职工。
(一)中小微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使用的人员(如:政府劳务派遣工、公益性岗位、人才驿站人员等),由于工资经费来源属国家财政资金,故不纳入补贴范围。
新吸纳劳动者:是指新增就业人员,不包括企业原职工。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即:被企业吸纳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状态为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学生,以毕业证书签章时间为准。
(二)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对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的认定以县市工信部门提供的数据判定。
2.享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不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3.停工停业的企业需要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二、补贴标准和受理期限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用工方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参保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以工代训注重岗位工作训练,无需单独组织开展培训。企业职工2021年内享受以工代训的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申请补贴的步骤
(一)申请。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大理州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大理州生产经营主体以及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和《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申请时需在申请表里注明企业类型和人员类别,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拟定的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工作职责等)。
2.企业在申请补贴前6个月支付给所吸纳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工资总额,需法人和吸纳劳动力共同签字认可)或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工资的相关凭证,符合享受人员月工资发放汇总表。
3.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应该为申请补贴前6个月。
4.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企业吸纳时属于各类人员类型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审核。弥渡县就业局在收到补贴申请后,对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审查。经县就业局审核通过的企业,需通过“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www.ynzyjnpx.cn)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操作流程附后。
(三)公示。经审查合格并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拨付程序。
(四)拨付。由弥渡县就业局拨付到企业的基本账户。
四、申请相关事宜
(一)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手段违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取消其以工代训申请资格,追回违规骗取资金,并对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准备好所需资料,最迟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弥渡县就业局办理。办理地点:1、普通中小微企业到四楼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3074083;2、就业帮扶车间到一楼劳动力转移培训股,联系电话:3074080。
弥渡县就业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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