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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1-09-28 12:32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此外,光明村探索出一条“普法有站、解纷有人、护村有队、管水有制、种田有标、植绿有责、保洁有约”的“七有”乡村民主法治之路,以民主法治助推乡村振兴,让乡村社会安定和谐起来,人民安居乐业富起来。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中庄村将继续大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干部、村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形成制度健全、乡风文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白族村庄。
大树社区通过健全民主法治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形成了由党总支书记任总网格长、党支部书记任组级网格长、组长和党员任网格联络员的管理体系,精准管理社区的社会治安、综治维稳以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特殊人员等工作。
社区党总支还组建了9人调解委员会,并从各组推荐出德高望重、群众信任的8位老人成立“和事佬”协会,设立议事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公正调处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既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记者从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获悉,目前我省已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有106个,创建命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84个,创建命名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90个,创建命名县(市、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471个。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成效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方面引领、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谢盛梅)
文稿来源 | 云南法制报
审核 | 安浩莹
本文编辑丨谢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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