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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YNKR-A2021071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弃渣处置协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21-09-27 09:21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YNKR-A2021071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弃渣处置协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弃渣处置协作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阔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村四社4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R-A2021071
2、项目名称: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弃渣处置协作采购项目
3、招标控制价:处置税后招标人固定收益20.00元/吨(按照实际处置据实结算)。
4、采购需求: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矿山修复弃渣(普通建筑优质石料),数量约75.15万吨,公开招标选取协作处置公司(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完成处置;
6、项目地点:大理州弥渡县历史遗留矿山杨尖山采石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投标人之间无关联性、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一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阔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村四社402号);
3、方式: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存档: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5、售价: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弥川大道和小河淌水大道交叉口,泰和小区旁办公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6至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16号-1
联系方式:0872-309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阔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村四社402号
联系方式:0872-236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艳芳、杨江辉
电 话:18869811332、1398726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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