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公告(第2号))

时间:2021-09-26 16:14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第2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举行《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项目范围:对拟上报审批的《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会主持人

杨宗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员

王静、王剑、陈丹、罗明伟(巧家县自然资源局)胡德宝、师浩凯、罗艺(昆明领峰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听证记录员

刘启金(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代表

罗秀英(县发改局代表)

许绍琼(县财政局代表)

窦孝梅(县人社局代表)

蒋发林(县住建局代表)

蒋开先(县交通运输局代表)

卜海宝(县统计局代表)

张正义(县农业农村局代表)

陈凤波(县林草局代表)

谢靖国、 潘洪贵(白鹤滩街道办事处代表)

冉茂云、满道春(玉屏街道办事处代表)

赵光焕、王清富、肖帮文(金塘镇代表)

林森、郭友忠、李绍安(中寨乡代表)

陈本方、李明祥(蒙姑镇代表)

刘后远、陈官平(大寨镇代表)

严义奇、王逸平(马树镇代表)

蒋裔帅、陈明金(药山镇代表)

 辉、 苏朝洪(东坪镇代表)

唐伟、唐强(老店镇代表)

蒋忠文、赵升彪(新店镇代表)

马有松(小河镇代表)

蒋魏、邹光能(红山乡代表)

许泽国、杨朝炯、谭荣友(包谷垴乡代表)

王国云、李  飞(炉房乡代表)

周发祥、颜绍军(崇溪镇代表)

邓章甫、胡  琪(茂租镇代表)

五、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自行前往,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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