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时间:2021-09-26 11:58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区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通知要求,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 2021年 9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为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满意度调查,现组织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满意度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及方式

调查内容围绕 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 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 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 具体实施

(一)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 “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二)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三)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 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请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抓紧落实,于10 月 20 日前完成满意度调查。各校(园)收到二维码后,在 9 月 31 日前利用学校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于10 月1 日16:00 前将发布情况截屏发至gdqdds@126.com,文件名为学校、幼儿园名称。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7176677)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教职工大会、开学典礼、家长会、班级群等途径加大宣传,让师生、家长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云南教育的发展。各学校、幼儿园应充分考虑师生和家长数量、人员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时限等因素,尽可能扩大调查的覆盖面和回复率。

(三)坚持实事求是。请各学校、幼儿园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五、 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印发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