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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第1号)
时间:2021-09-26 10:0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第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正在开展巧家县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拟制定了《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我局决定举行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指定的《巧家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时在巧家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员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此次听证会有关或者关注此项工作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巧家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乡镇推送2名人员作为听证代表,推送人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推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单位,参会代表填写报名表后,发送电子邮件至355506379@qq.com。
联系人:王剑,电话:13508707413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正常理由不准时参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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