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3号)

时间:2021-09-26 10:06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3号)

 

(2021第03号)

在2021年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抽检监测中,涉及周显敏经营的1批次油条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28日,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周显敏经营的油条进行监督抽样,所抽批次样品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判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一项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0日向周显敏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是该店负责人周显敏当场制作销售,属于即食食品,已无库存。

(三)当事人采取措施情况。对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周显敏主动采取措施,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并完成整改。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立案调查,周显敏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一项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有关规定,对周显敏作如下处罚:罚款2000元整。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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