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连续3天通报,7名政法系统厅官被处分!中央督导组组长苗圩:清仓见底!

时间:2021-09-26 09:16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9月22日至24日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连续三天发通报
7名政法系统厅官被“双开”或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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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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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三位原厅级官员被开除党籍


 

22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施洪甲、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线东明和云南省公安厅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汤跃宏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施洪甲、线东明、汤跃宏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施洪甲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执法不公,知法犯法,擅权妄为、私欲膨胀,为逃避组织审查销毁、隐匿证据;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招录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充当涉黑人员的“保护伞”,为其逃避法律的打击与制裁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权与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利用职权便利为涉黑人员被从轻、减轻刑罚提供帮助,干预司法审判,导致涉黑人员被轻判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线东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在职务晋升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安排他人支付费用为亲属翻修房屋;违反执行工作要求,挪用执行款垫付法院建设工程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司法拍卖、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获得判处缓刑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

 

汤跃宏为官不正,理想信念丧失,党性修养丢失,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执法徇私、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以隐匿、转移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公款请客送礼;违规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下拨资金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建成投入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致使本应受到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追诉,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在企业脱钩改制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施洪甲、线东明二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汤跃宏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施洪甲、线东明、汤跃宏三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目前,施洪甲案、汤跃宏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23日,两名政法系统官员被“双开”


 

23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陈昌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周映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陈昌、周映枢二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纪法底线失守,私欲膨胀,不知敬畏,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视组织纪律,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视廉洁纪律,甘于被“围猎”,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大搞权钱交易;为徇私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背离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与案件当事人及亲属拉拉扯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司法公信力。

 

周映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信马列信鬼神;无视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多次套取公款用于请客、送礼,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大额接待费用;隐瞒不报实际拥有的房产,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工作失职失责,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生活上放任自流,随心所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昌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周映枢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昌、周映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目前,两案均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24日,两名政法系统官员被“双开”


 

云南省纪委监委24日通报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和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邦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祝玉华、吴邦胜二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玉华政治意识淡漠,法律素养缺失,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徇私情、徇私利,在审判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肆意插手干预、随心所欲处置案件,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宗旨意识缺失,尸位素餐、慵懒散漫,得过且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自身违纪违法,对下属失管失察、放任自流,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变相发放奖金、津补贴,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集资建房回购款,违规获取团购房名额;利用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吴邦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投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无视党纪国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背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国家司法公信力。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额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祝玉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吴邦胜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祝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吴邦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目前,两案均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梳理发现

这7个被处分的政法系统厅

有4个被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此外,7人中

除了周映枢

还都存在干预司法审判

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等违法行为

 

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组长苗圩强调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根据部署,从8月中旬开始,全国第二批教育整顿正式启动,时间为3个月左右。当前,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8月31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二督导组进驻云南,对云南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督导工作,组长是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组长苗圩。

 

昨日(9月24日),苗圩率督导组到省监狱管理局督导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时强调,要不断深化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认识,大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建章立制,确保顽瘴痼疾整治清仓见底。

 

 

 

苗圩指出

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法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的核心内容及首要学习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结合起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发忠诚履职精气神,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苗圩强调

要聚焦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加大自查、组织查处力度,强化政策运用,兑现宽严政策,深化警示教育,加强上下衔接,注重从第一批教育整顿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顺线深挖,发现问题线索,对于第一批教育整顿和“回头看”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治任务、没有突破的案件线索,要延伸到第二批教育整顿继续推进,做到顽瘴痼疾整治清仓见底。

 

 

苗圩要求
要持续开展好“肃清流毒影响、深化以案促改和强边固防”三项重点工作,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和“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查纠根源。要在清理整治的同时研究治本举措,抓紧形成监狱系统建章立制的总体规划,推进建章立制成龙配套、上下衔接。要研究解决系统条线的共性问题,坚持边查边治边建,建立起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尤其是把监狱系统违规“减假暂”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促使整改成果制度化。要坚决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从根本上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实。要凝聚力量、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基层一线干警办实事、解难题。要宣传好身边的英模故事,感召广大干警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云南司法干警锻造成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云岭政法铁军。

 

督导组还调研了省监狱管理局指挥中心,以视频连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

 

举行全省政法领域全面生化改革推进会

 


 

 

9月24日,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昆明举行。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部署我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洪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增强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决心,牢牢把握主题,明确目标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任军号主持会议,侯建军、王光辉出席。部分政法单位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严肃查处红河州公安局原局长许洋放私护私以及涉黑涉恶问题
彻查孙小果案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保山“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

重拳高压之下
一批批黑恶势力被铲除
一个个“关系网”“保护伞”被打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交办、政治任务来落实,着力提升“打伞破网”在专项斗争中的“参与度”“贡献率”。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联点包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组织领导,站在全面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全局来把握和推动专项斗争。省纪委监委先后召开60余次专题会议听取、研究重要案件,要求有“网”必破、有“伞”必打,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直接领办重大疑难案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下沉基层“蹲一点、带一片”,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直查直办大案要案。

 

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监督调查处置重要工作内容,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作出工作部署,上下联动,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全省“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打伞破网”的同时,各级纪委监委既当“主力军”,又做“监督员”,督促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严肃问责的通知》,从严问责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问题,扎实推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向纵深发展。

 

(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中国新闻网、

云南发布、云南日报、上观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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