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元江县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卜绍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云统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的基础性工作,是人选资格审查的重要关口。综合评价工作要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开展好综合评价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二要明确综合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要紧扣4个方面9项评价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一个入口,一套标准,凡进必评,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考核评价对象,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相关单位协同评价。三要切实加强综合评价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提供人力和组织保障。要讲政治、顾大局,在人大、政协以及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政治安排和各类评选表彰中,坚持把综合评价作为前置程序和必经环节,做到凡进必评、真评实用。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保密制度。

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元江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元江县委统战部 龙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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