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2号)

时间:2021-09-24 11:1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第02号)

(2021第02号)

在2021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中,涉及“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1批次赤水源山泉饮用纯净水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18日,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赤水源山泉饮用纯净水进行监督抽样,所抽批次样品经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判定:铜绿假单胞菌一项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3日向“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赤水源山泉饮用纯净水是该水厂于2021年6月18日生产,已无库存。

(三)当事人采取措施情况。对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立案调查,“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赤水源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一项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有关规定,对镇雄县赤水源山泉水厂作如下处罚:罚款3000元整。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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