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至16日期间,全省各地交管部门停止办理目的地为昆明以及途经昆明范围内道路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审批;已办理的,在此期间禁止通行。并对全省范围内主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实施重点管控,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大型货运汽车等重点车辆管理,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21年10月8日至17日,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大会安保和交通管理需要,对昆明市主城范围内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挂车、吊车等专项作业车(不含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全天禁止在东绕城高速(含)-昆曲高速(含)-西北绕城高速(含)-昆安高速(不含)-高海高速(不含)-湖滨西路(含)-望海路(含)-湖滨西路(含)-湖滨东路(含)-环湖东路(含)-古渡口路(含)-南绕城高速(含)围合区域内道路通行。(附图)

在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期间需要进入昆明主城管制区域的货运车辆,应向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通行许可后,方可在核准的时间和区域内道路通行。
已取得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中,从事COP15保障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的,可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和区域内道路通行;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可按照通行证核准的区域和路线,每日0时至6时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