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0419)

时间:2021-09-22 17:23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序号

制定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

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

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富民县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活动的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

在全县范围内正常执业的基层法律  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现场  

检查书面检查

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第一款

普遍

适用

1.抽查比例5%;2.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2

富民县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1.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2.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般检查

在全县范围内正常执业的基层法律  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网络检查  

书面检查

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第一款

 

普遍 适用

1.抽查比例5%;2.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3

富民县司法局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在全县范围内正常执业的公证处、公证员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3.《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普遍

适用

1.抽查公证处比例100%、公证员比例100%;2.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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