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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通知书
时间:2021-09-22 16:54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职工债权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3月1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3月5日经寻甸县人民法院(2015)寻民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由管理人执行,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已进入最后分配阶段。原先锋磷矿职工 金江、安建友、吴金寿、吴玉芝、李秋兰、李学武、郭开勇 所享有的债权分配额尚未受领,管理人已经提存。
为做好职工债权分配额受领工作,请以上职工债权人(或委托人)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21年11月6日前到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工作组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奥城新天地B区,联系电话:0871-62662529)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享受的债权分配额。受领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非本人受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领人身份证、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2021年11月6日前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未受领的债权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或按照分配资金来源渠道另行处置。
特此通知
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工作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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