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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破产清算职工债权公示
时间:2021-09-22 16:45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职工债权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磷矿(以下简称“先锋磷矿”)因严重亏损,无法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寻甸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5日作出(2015)寻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先锋磷矿的破产清算的申请。寻甸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2015)寻民破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工作组担任先锋磷矿管理人。
依据破产人的审计报告,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先锋磷矿共有在册职工50名,尚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49343.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工作组于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已公示。经债权人提出异议,管理人调查确认和协商,现予以更正并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6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管理人联系方式:0871-62662529。联系人:桂仁凤;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奥城新天地B区)三楼。
特此公示。
附:1.先锋磷矿破产清算财产分配职工债权等花名册(第一批)
2.先锋磷矿破产清算财产分配拖欠职工费用等债权花名册(第二批)
3.先锋磷矿破产清算财产分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债权花名册(第二批)
4.先锋磷矿职工债权(工资)花名册(第二批)
先锋磷矿破产清算财产分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债权花名册(第二批)
先锋磷矿破产清算工作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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