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政府购买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购买计划

时间:2021-09-03 17:3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好环境监察移动执法通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持续稳定运行,以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监察执法的工作任务,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三、 主要内容

(一)采购主要内容: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二)采购数量:1项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9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中“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参选技术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固定、合法经营场所。

(二)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执业许可资质的技术机构,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组织机构健全、有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 

(三)了解技术要求、规范,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熟悉编制工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 目标要求

依法设立登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也要执行委托方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昆明市盘龙区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能有效、正常、稳定地运转。

上述项目拟通过询价方式挑选3家技术机构承担。我局将安排专业人员对该技术机构进行业务和政策指导。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回复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晋宁分局政府购买服务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政府购买移动执法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购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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