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时间:2021-09-03 16:5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法律服务,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40 万元/年。

二、预算资金来源: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2040699,区级办案业务(基层)经费2040602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E0102,目录名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根据《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办理官渡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昆明市官渡区司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并指定稳定团队为区司法局提供服务,按时按质完成符合区司法局要求的工作。同时,承接主体需确定4名工作人员,专职辅助办理官渡区行政复议案件。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2.近3年来与正处局级(含)以上政府机关签订过法律顾问合同,并为之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2年;3.熟悉官渡区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及处理能力,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4.根据官渡区5年来行政复议工作实际,优先从擅长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土地房屋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向的律所中进行选择;5.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党员身份,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且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6.承接主体指定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并应拥有办理处级区级(含)以上政府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相关经验。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条件、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9217:00前将服务方案或法律服务合同报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联系人:徐建绒 电话: 0871-67152522),区司法局将从报名的律所中选取为办理官渡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的承接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2021年 8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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