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云南省疾控中心每日疫情防控提示

时间:2021-09-02 11:48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汇总

截至2021年9月1日6时

数据来源:国务院客户端,各省卫健委网站

 

 

     截止2021年9月1日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0个。中风险地区11个,其中云南省德宏州3个;江苏省扬州市3个;湖北省荆门市1个;上海市4个。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0个):

二、中风险地区(11个):  

 

云南省(3个) 

瑞丽市勐卯镇团结村委会下弄安村民小组

瑞丽市勐卯镇姐勒村委会南闷村民小组

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江苏省(3个)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双桥社区柳湖南苑小区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朝阳路31号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卜扬社区瘦西湖福苑小区

 

湖北省(1个)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

 


上海市(4个)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1049弄界龙花苑小区
浦东新区盐朝公路798号锦江之星(东海镇店)
浦东新区祝桥镇千汇路280弄千汇苑一村小区
浦东新区祝桥镇千汇路1000弄祝和苑北区

 

四、降低地区(5个)

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2号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

商丘市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健康路)
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

松江区永丰街道仓丰路855号(有庐公寓)

 

 

↓↓↓

昨日(8月31日)

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

管理规定的通告》

具体如下↓↓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通告

 

由于瑞丽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面对境外德尔塔变异毒株肆虐的严峻形势,目前瑞丽仍有散发零星病例检出,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确保全市范围内病例尽快清零,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服从全市核酸检测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到网格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不能在指定地点采样的,必须主动向网格员进行报备。对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律强制实施21天自费隔离,并在隔离结束后对违法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二、主动报告健康情况。要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网格员报告,必须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户(包括城市和农村)、商场商店、旅馆酒店、出租房、洗浴按摩场所、娱乐场所、饭店、作坊、仓库、建筑工地、车辆维修和清洗场所、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场所、人员留宿场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凡人员发生变化的,房东、业主、用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报告。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禁占道经营。禁止在道路沿线、户外公共区域、闲置空地等非规范性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所有经营者必须到规范的市场、商铺进行经营。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对主城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商家严格遵守《关于瑞丽市主城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暂停现场采购的通告》要求。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将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禁参与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容留、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组织参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人员实施“十个一律”惩戒措施》予以惩戒;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严格遵守不聚集、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等疫情管控措施。广大市民群众出门在外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亮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不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对不遵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以上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少聚集,守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共同家园,管理好自己的出行和卫生,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互相监督,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瑞丽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视情况及时兑现奖励。举报电话:0692—4143110、110。

 

瑞丽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1日

 

 

 

云南省疾控中心防控提示:

↓↓↓

 

 

1

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

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

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3

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

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4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5

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6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整理:健促信息中心 张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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