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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工资专户”!云南拟这样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1-09-02 09:51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图源:视觉中国
建筑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职责负责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及时,落实与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并实现与其联通共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与平台的相关数据的共享机制。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与建筑工人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行“云建宝”卡,实行“一人一卡,全省通用”。“云建宝”卡为平台的合作银行按照平台接口规范进行对接的工资卡,由平台合作银行免费为建筑工人办理。“云建宝”卡与建筑工人本人绑定,可在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无需重复开卡。“云建宝”卡还将为建筑工人提供跨行、异地取现免费等相关优惠服务。
有这类欠薪风险时
可依法使用工程款支付担保代付
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建筑工人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施工企业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人工费用导致建筑工人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
因建设单位无法按时支付人工费用或工程款而导致存在欠薪风险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依法使用工程款支付担保进行建筑工人工资代付。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监督,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自主选择平台合作银行并在其服务范围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工资;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缴纳信息上传至平台;确保与使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分包企业应确保与使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按月考核本企业建筑工人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提交施工总承包企业。
其实
为了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
云南一直在行动!
2016年6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为为重点,有力监管,根本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布,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019年、2020年、2021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连续公布多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多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公布案件涉及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推送信用中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计入诚信档案,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最终“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21年5月13日,在“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介绍:
资料图 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不欠 摄影 :李海球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云南绝不轻易“鸣金收兵”
(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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