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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举行《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1-09-01 16:3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举行《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对《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9月17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17人)
1.本市企业代表、社会普通公众7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聘请公证机构监督)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委托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邀请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代表参加,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邀请社会普通公众参加。
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由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邀请。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7人。由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5人)
听证旁听人5人,由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从未被选为听证参加人的企业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中随机抽取,名额不足的,可由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次听证会共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中的本市企业代表、社会普通公众7人。本市企业代表、社会普通公众可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6日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向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报名的具体方式
1.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6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人员,请从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发送至邮箱:ljsxzspk@163.com。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6日23:59时。
3.传真报名。通过传真方式报名的人员,请从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于8月31日至9月6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0888-5550119。
(二)报名的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于2021年9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相关资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推荐产生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报名地址: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邮编:674199,联系人:李文鹤,联系电话及传真:0888-5550119,电子邮箱:ljsxzsp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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