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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时间:2021-08-26 10:5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救助对象:智力低下、孤独症、言语与语言障碍、发育迟缓、脑瘫儿童等。
申请条件:0-6岁儿童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a.0-6岁儿童且无劳动能力家庭
b.0-6岁儿童且为事实孤儿
c.0-6岁儿童且离异/单亲经济困难家庭
d.0-6岁儿童且为烈士家属
e.0-6岁儿童且低收入多子女家庭和低保家庭在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民间组织等渠道下,筛选符合本项目资助标准的困境儿童,实施本资助方案。
咨询地址: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门诊六单元二楼
咨询电话:0874—3109095;13987457295(唐医生)
残联救助项目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医学科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针对0-6岁曲靖市户口的各县份残疾儿童进行救助,部分经济困难家庭可适当放宽年龄到16岁。
参与该项目的每名儿童每月可在当地县残联报销治疗费用2000元,结算到天,每月按30天计算,每年补助最长不超过10个月,矫形器装配1200元/例以内据实补助。
有需要的儿童家庭,请及时到我科进行康复治疗。如有问题请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医学科咨询。
救助对象:智力低下、孤独症、言语与语言障碍、发育迟缓、脑瘫儿童等。
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流程:
1.在当地县残联申请;
2.拿到审批表后填写盖章;
3.带审批表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医学科就诊治疗。
咨询地址: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门诊六单元二楼
咨询电话:0874-3109095
公益基金申请项目
符合条件的在院儿童(包括住院、门诊)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及部分康复治疗费用资助,连续两年,双胞胎只减免一个小朋友。有需要的家长朋友欢迎咨询。
申请条件:1-16岁儿童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a.1-16岁儿童且无劳动能力家庭
b.1-16岁儿童且为事实孤儿
c.1-16岁儿童且离异/单亲家庭
d.1-16岁儿童且低收入多子女家庭和低保家庭在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民间组织等渠道下,筛选符合本项目资助标准的困境儿童,实施本资助方案。
咨询电话:13987457295(唐医生) 13988950088(曾医生)
特殊病慢性病补助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医学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可报病种具体为: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小儿脑瘫等。
详细内容请参考2020年6月30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申请流程: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由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负责确认。按诊疗规范诊断并参照《曲靖市基本医疗 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标准》进行确认,对确认符合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填报《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表》,上传至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后患者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需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手册的患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异地就医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需携带相关诊断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13808749722(王医生) 18087481947(孔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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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医学科是全市最早开设高危儿超早期干预,集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儿童康复专业医疗机构。全面开展高危儿早期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心理康复、骨科康复、急重症康复、中医康复等,擅长脑瘫、言语与语言障碍、步态异常、发育迟缓/障碍、运动协调障碍、臂丛神经损伤、斜颈、高危儿、吞咽障碍、脑炎/脑膜炎恢复期、脊髓炎恢复期、脊髓损伤、颅脑损伤后遗症、烧伤骨创伤、自闭症、遗传代谢病、染色体病、基因病等疾病的康复。
治疗项目包括物理治疗、手功能训练、认知知觉训练、认知行为训练、集体课、言语语言训练、口肌及发音诱导训练、计算机语言认知训练、感觉统合训练、体外冲击波治疗、高压氧、水疗、针灸、理疗、穴位注射等。
编审:朱仁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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