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
(第 26 号)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全球疫情处于大流行阶段,多个国家出现疫情高峰,变异毒株加速传播,周边国家疫情持续恶化,国内多地出现本地病例,已发生跨省传播。德尔塔新冠病毒疫情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风险无处不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在防重症、防死亡上有明显效果。为保护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实施为期10天的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至少1剂次接种。未接种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会议、培训及活动,原则上不外派到边境县市及保山市外出差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县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5日前做到“应接尽接”。未成年人请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老年人请家人或亲属全程进行陪护。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禁忌症证明才能上岗。四、接种记录必须全面查验。全县医疗机构、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同查。对无故不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并限制进入。全县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必须查验教职工和12岁及以上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人员,必须做到应接尽接。五、责任必须严肃追究。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感染事件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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