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市民医保断缴3个月难报销 昆明市医保局为民解忧

时间:2021-08-25 13:58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市民陈女士(化名)生了二孩,却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曾断缴超过3个月,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近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了解到此事,及时为陈女士解决了报销难题。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自2017年7月1日起,昆明市在云南省率先组织开展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两险合并实施后,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截至目前,共有11.3万余参保人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

一般来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都可以享有生育保险。但陈女士却发现,她于2020年6月生育了二孩,“生老大的时候顺利报了生育保险,生老二却报不了,是什么原因?”原来,在报销生育保险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其基本医疗保险费曾断缴超过3个月,按照相关政策无法领取生育保险相应待遇。

局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通过收集资料、倾听民声,了解到陈女士存在的这一困难。该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及时组织相关处室,了解到还有一批参保群众和陈女士存在同样情况。该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找症结所在,研究解决方向。

调查发现,陈女士曾在怀孕、生产前后,进行过一次人事调动。她在原单位身份为编制外职工,2019年5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019年6月1日正式至市属某单位报到,成为一名编制内职工。因为办理工龄、工资续接等问题较为复杂,其入职手续于2019年10月才全部办理完毕,其所在单位于2019年11月携带陈女士的工资审批表,前往办理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业务。此期间,造成了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过3个月断缴。其他几名参保人也基本属于相同情况。

局经反复研究后,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使这批参保人正常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8月13日,该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杨月薇来到陈女士所在单位,向该参保人介绍了经办过程,也再次宣讲了政策的优化调整。

“感谢局急群众之所急,让我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陈女士说,她目前已经拿到了相应的生育报销待遇,局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让她觉得很暖心。

杨月薇表示,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是要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此次妥善处理这一类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均属于非参保单位、参保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断保,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保费补缴,补缴完成后继续享受到了相应的医保待遇。

今后,部门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改变经办服务机械化、教条化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优化经办流程,更加体现医保服务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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