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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落实“双减”,已有机构和人员被处罚,昆明主城两区也出招了
时间:2021-08-25 12:06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具体有哪些措施,来看看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函〔2021〕51号)文件精神,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是否存在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3.是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4.培训机构是否存在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5.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6.培训机构是否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7.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预收超三个月培训费或书本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按要求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等行为;
8.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宣传或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9.是否存在不具备消防、安全以及卫生防疫条件擅自办学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10.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请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照清理整治内容,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及违规办学的,欢迎给予监督举报。
2021年7月,北京市教委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
具体情况为: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许某出借教师资格证给其配偶参与校外培训并取酬;朝阳区润丰学校化学教师刘某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并取酬,语文教师胡某利用暑假期间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传单并取酬;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英语教师程某,从事有偿补课并取酬。
经调查核实,相关区教委对以上5名涉事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2021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发现浏阳市现玳教育培训学校存在“提供虚假合同、未向学生开具收费收据、制作虚假收据、部分学生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利用虚假价格引诱消费、未提供会计账簿、收入未纳入机构财务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浏阳市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作出处理:一是要求该校对收退费工作做出承诺;二是要求该校收取的学费转入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
来源: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微言教育
编辑:余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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