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宗海首次举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会

时间:2021-08-24 14:54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8月17日下午,阳宗海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因“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被处罚”而举行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是针对2020年11月18日,阳宗海应急管理局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云南德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21项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局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整改,限期截至2020年12月30日。2021年7月13日,经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企业未严格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专家《安全检查反馈意见表》中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此行为已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拟罚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对拟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阳宗海管委会提出听证申请,阳宗海管委会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听证条件,遂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就案件违法事实进行举证、陈述和说明,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当事人承认调查人员举证的违法事实属实,同时对因何未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及消除隐患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陈述,建议减轻行政处罚。管委会将在进一步研究后对云南德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

听证会制度的执行将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将更有利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同时将更进一步维护企业的权益。

 

 

来源:阳宗海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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