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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盘龙区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8-22 17:0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市盘龙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盘龙区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区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申报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信息科(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附一楼)。
三、申报条件
(一)个人申请需具有中国国籍,昆明主城五区常住户口;非昆明户口的需持有昆明市辖区派出所登记核发的《云南省居住证》(具有连续两年签注信息)及有效期内居住地租房合同。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取得昆明市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个人可按本公告零售许可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四)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份(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一份(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请人本人半寸免冠照2张。
(二)批发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份(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一份(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4.申请人本人半寸免冠照2张;
5.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批发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通过考试获得零售许可后,按照“谁考试 谁经营 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零售点的相关经营活动。
以上材料需本人亲自提交,不得代办。
五、咨询电话
0871-65613006。
六、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631-201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盘龙区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减分制度(试行)》。
七、考试题型
填空题、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判断题、简答题。
八、取证流程
提交申报材料—组织考试—结合加减分制度择优录取—局办公会研究审批—核发。
九、考试组织和录取情况
本次考试试卷由盘龙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相关机构出题并批改。
录取方式:
考试成绩+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加减分=总分数
根据总分数由高到低录取43名申报人员(重分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十、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十一、证照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十二、零售许可数量
43家。
十三、加减分公告情况
具体细则我局将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请各自下载。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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