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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宜良:“互查互评”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21-08-22 16:4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这份材料中自书人未注明时间、签名、捺印。”“还有这份未制定初核工作方案……”这是近日宜良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向承办部门进行“面对面”逐案反馈的一幕。
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标准,探索试行案件“互查互评”审理模式,在纪法衔接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按照“就近交叉、以案代训、相互交流”的原则,该县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充分发挥协作联动机制,将6个纪检监察室、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4个模块,案件审理室指定模块内人员组成审理组,各模块审理组定期对其它模块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互查互评审理。每个模块小组有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指导员”,统筹调配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力量,每季度组织召开模块小组全员业务工作培训会,由审理组挑选1个典型案例以PPT的形式展示,小组成员进行案件分解复盘,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将业务培训融入案件评查中,不仅仅是对被评查案件质量进行起底和检测,更是训练评查人员发现案件问题和办案规范化的能力,以案代训,授之以渔,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为保障案件“互查互评”审理规范化、制度化,该县纪委监委还进一步规范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规范要求,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方面及违纪主体基本情况是否全面准确、使用的证据是否合规有效、适用条规是否准确、党政纪处分量纪幅度是否恰当等18项具体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
如何避免案件质量评查流于形式,推动该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县纪委监委成立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报备、报批、移送审理的案件及抽查案件进行阅卷,对照各项评查标准提出评查意见。对于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评查,坚持起诉建议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四书对照”。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同时领导小组还将探究共性问题的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办案部门进行反思整改。对于个性问题,要求办案部门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案件质量。
据悉,截至目前,宜良县纪委监委共评查党纪政务案件120件,职务犯罪案件26件,反馈问题清单1份60余个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意见。下一步,该县还将建立审理人才库,通过送审下乡、以案代训、审理联系点等,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陈正良 马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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