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时间:2021-08-20 17:0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同安医院因医务人员不足、医院电线老化、医院病房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法人刘桂兰申请停业,经建水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同安医院停业,停业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3日。停业期满多次打电话通知法人办理相关手续,均无人接听。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的规定,同安医院停业超过一年,应当予以注销。因法人未到建水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办理注销手续,现公告予以注销。公告注销日期从2021年8月18日开始。

  同安医院基本信息:

  名称:同安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桂兰;负责人:何忠宏。 

  地址:建水县临安镇朝阳北路159号。

  类别:综合医院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464453252417D2182。

 

 

  2021年8月18日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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