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普法学法(四)------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时间:2021-08-20 16:2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普法学法(四)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1、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招投标监管部门按照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方式进行招标监管。
(2)项目报建
招标人向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报件资料包括项目报件表、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建项目)、房屋所有权证(装修改造项目)扫描件。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3.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3.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3.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编制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内容。
(1.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投标人资格要求;发售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3)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
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2.1)投标的语言;
(2.2)投标文件的构成;
(2.3)投标文件的装订;
(2.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5)投标报价;
3、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招标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4.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5.废标
属以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3)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8)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9)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证明文件的;
(10)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6、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2.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2.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包括保险、保函),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8、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专业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也可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领导干部不得参与评标)参与评标,但必须符合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9、开标
(1)时间、地点
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参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等与会人员签到。
(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
(4)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10、投标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
(2)评标准备
(2.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等。
(2.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3.4)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3.5)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
(3.6)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
(4.1)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
(4.2)评审程序
①技术评估 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
②商务评估 主要内容有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估。
③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约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澄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必须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报告
(5.1)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5.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5.3)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解散。
(6)举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3人,并标明排序。
11、定标
对评标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12、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1)发出中标通知书
(2)签约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13、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注:以上招投标备案管理工作一律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完成,但招投标项目资料归档需提交纸质及光盘资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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