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消防依法临时查封2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时间:2021-08-20 10:1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经  开

近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临时查封1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昆明居立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二楼至四楼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1〕第0310号)和《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开公消限字〔2021〕第0310号),要求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该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昆明居立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二楼至四楼全部经营范围予以临时查封。在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负责人告知了查封事实、理由和依据,待负责人现场表示对大队作出的查封决定无异议时,在该场所一楼楼梯口粘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加贴了封条。

查封结束后,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被查封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待整改完毕后向大队提交解封申请书,经检查合格才可解除查封,擅自拆除封条或者使用被查封的部位,将依法予以处罚。下一步,大队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师  宗

8月18日,师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临时查封1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8月17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时,发现师宗艾客网咖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火灾隐患。针对发现的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1〕第0215号,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师消限字〔2021〕第0014号),责令该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经大队集体讨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师宗艾客网咖全部营业区域进行临时查封。

在查封过程中,大队消防监督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负责人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待整改完毕后向大队提出申请,经大队检查合格才能解除查封,如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氛围。

 

 

 

 

 

▌来  源: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师宗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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