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临产在即,丈夫却肇事逃逸,腾冲交警的操作很暖~

时间:2021-08-19 14:2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近日,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滇滩中队接警:在滇滩镇腊幸村街子社(天汇百货)门口一辆轿车与三车发生交通事故,轿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只见一摩托车倒地,两车均有不同程序受损,不见肇事者踪影,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勘查。

经过调查,确定了一辆号牌为云MGWXXX号长安牌白色小型轿车,并找到了肇事者徐某某,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在询问调查中,民警得知徐某某妻子因到预产期,随时可能生产,家中只有年迈的老人照看。徐某某到超市购买妻子生产时的生活用品,准备前往腾冲市人民医院。民警得知情况后,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民警告知徐某某:先照顾好妻子,出院后到滇滩中队接受处罚。因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将其送回家中,徐某某对民警的人性化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又热情服务的举措表示感谢,表示妻子出院后立即到交警大队滇滩中队接受处罚。

几天后,徐某某到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滇滩中队接受处罚。目前,因徐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处一千五百元、行政拘留五日。

 

 

什么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


一、责任认定方面
在没有逃逸的情况下,是由交警根据事故各方的过错来认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首先推定逃逸方负全责,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减轻部分责任。

二、赔偿方面
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一般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三、行政处罚方面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当事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
一方逃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逃逸者会被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并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更为严重的是,逃逸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刑事责任方面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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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圆洁

来      源:畅行保山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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