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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8 16:01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优秀社工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人才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通过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充分调动全区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建设中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优秀社工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昆明市呈贡区社会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呈贡区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选原则
优秀社工人才评选表彰奖励遵循党管人才、民主公开,坚持标准、总量控制,竞争择优、分布合理,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
四、评选范围
优秀社工人才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在呈贡区从事社会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社工人才。
历届“昆明市呈贡区优秀人才”“春城人才奖”“兴滇人才奖”及更高层次人才综合奖项获得者,由区委、区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参加评选。
五、评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在同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为全区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的发展贡献个人时间,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的专业导师人员。
(二)在呈贡区社会组织中任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呈贡区社会服务项目中任重要角色,且社会组织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年检合格。
(三)在呈贡区辖区范围内,长期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包含各街道的专业技术人才,社区“两委”及居务监督委员会中正职、副职干部。
以上相关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任意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部共同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初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二)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社会工作及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服务于呈贡区满三年及以上的。
上述条件中,以近两年来服务呈贡社会治理发展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以为呈贡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为重要依据,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呈贡区社会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各部门和各专业社会组织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等方式在系统内、行业内、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公开优秀社工人才评选标准、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申报形式。根据优秀社工人才评选通知要求,采取由区级部门和街道推荐、行业内社会组织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呈贡区民政局,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昆明市呈贡区优秀人才申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五份)。
2.对呈贡区社会治理发展有重大创新或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
(三)初审初评。呈贡区社会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可根据需要勘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技术技能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呈贡区社会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专业社会组织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专家进行初评,形成推荐报告,经呈贡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后以正式文件报区人才办。
(四)资格联审。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组织、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税务、市场监管等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资格联审小组,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切实把好政治关、纪律关、廉洁关。
(五)复审答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昆明市呈贡区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类评审,综合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及复审答辩情况,提出评审意见和拟表彰优秀人才建议名单。
(六)公示公告。拟表彰优秀人才建议名单由区人才办按相关程序报审后进行公示公告。
(七)命名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委、区政府认定表彰,授予“昆明市呈贡区优秀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
七、表彰奖励人数和待遇
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社工人才采取择优推荐方式,由区民政局通过初审推荐人选至呈贡区人才办,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名额设置。
八、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程序,让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工人才积极参与到申报推荐工作中来,真正把为呈贡区社会治理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社工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通过第三届优秀社工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事迹,在全区上下大力营造尊知重才,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各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社会组织要做好申报优秀社工人才的联络服务工作,主动联系、上门服务、悉心指导申报人填写、提供申报材料。区民政局、各街道和各社会组织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申报推荐自2021年8月9日开始,至2021年9月5日截止,为期30天,逾期不子受理。请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
1.申报人《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申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五份);
2.申报人业绩证明材料一套;
3.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社工人才)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
九、监督
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871—12380、67473086。
附件:
1.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申报推荐表;
2.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社工人才)申报人才基本信息汇总表。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工作人才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6日
附件2:昆明市呈贡区第三期优秀人才(社工人才)申报人才基本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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