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城乡如何规划管理?8月起施行的这个规定明确了!

时间:2021-08-18 15:48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记者16日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2021年修订的《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8月1日开始施行。今后,在《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应遵守该规定。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最早编制并实施于2013年,并于2016年重新修订编制。去年以来,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一版规定执行近5年产生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充分听取、吸纳各方意见,修订了2021版的《规定》。

 

 

 

在城市用地开发控制方面,《规定》明确,建筑容量、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退让等控制要求,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居住用地为主的混合用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商业服务设施为主的商住混合用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在规划控制指标方面,《规定》明确,涉及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总体建设规模后,方可分期实施。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需优先实施建设,其中,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

 

在用地边界控制方面,《规定》明确,建设项目地块规模原则上应当按规划控制道路红线围合的街坊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对无法形成街坊整体开发的用地,鼓励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据介绍,《规定》集中反映了市民的呼声,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公厕和停车位建设、服务设施配套、乡村建设等热点内容进行了修订,重点考虑了市民呼声较高的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城市及小区充电设施配置等要求,还针对阳台飘窗计算规则、坡地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容积率计算、道路绿化指标、建筑间距控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规定》施行后,新建的小区将更加宜居,老旧小区进行城市更新改造后,配套设施也将更完善。”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全媒体记者:白诚颖
编辑:李芳(实习)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