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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弥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时间:2021-08-17 17:3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1年 第9期)
雨季是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了有效预防广大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或选购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不要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 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 、腹泻、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六、医疗机构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七、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茵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
八、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和社会共治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风险排查,明确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和管控措施,分类消除风险隐患,建立动态跟踪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有效治理 。
九、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职责,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把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到一家一户。
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十一、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 集 )贸市场 、野生菌买卖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十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水平,积极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早预防、早发现 、早控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三报” 和“三查” 制度,严禁漏报、瞒报、谎报。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弥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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