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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成摆设?通海县纪委监委下沉一线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21-08-17 15:38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你好,请付3元停车费。”
“不是有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吗?”
“不知道,我们没有听说……”
这是今年端午节期间玉溪市通海县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到礼乐西路,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体验式”监督的一幕。
为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于今年年初转发了《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亲历停车服务后,监督检查组发现,县城区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仍在收取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的停放费用,惠民政策未能落地见效。
“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按照规定,监督检查组第一时间将该问题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向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其及时督促县发展和改革局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监督相关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确保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收到工作提示后,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实情况,并提醒其压实监管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惠民停车服务政策。随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工作人员深入到通海县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委托方,重申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师傅,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请问你今天付过停车费吗?”近日,监督检查组在街头开展随机回访。
“新能源汽车不满2小时不用付停车费。我今天带孩子来体育场,车停了一个多小时了,管理员也还没有过来收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是真的好……”车主高兴地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县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积极探索“下沉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以行业监督为切入点,深入了解民生职能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来源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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