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大姚县多举措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时间:2021-08-17 14:1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加快推进大姚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主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大姚县多举措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制定方案,确定范围。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行测算,上报《大姚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大姚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方案》,规定了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的程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的范围、补助方式、类别、标准、补助年限和办理要求等。
强化宣传,答疑解惑。一是及时对乡镇分管领导、社保中心主任、经办人员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解答和操作程序,使经办人员对政策、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应知应会。二是到各乡镇、村(社区)召开被征地农民推进会,讲解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的程序和要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的范围和各种表格填写;同时与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面对面交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业务经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让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把握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重点和要点,对重点业务薄弱的村(社区)重点指导督促,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经办人员的沟通交流。三是走村串户,到被征地农民家中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帮助他们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被征地农民早申报、早办理、早得实惠。
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纪委、人社、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开展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的统计调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相关资料收集、参保经办、资格认定、审核、公示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参保经办管理,切实做好参保补助资金的兑付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监管、清欠、拨付和保值增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足额缴纳,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做好参保补助对象的认定和参保补助人数的审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参保补助对象类别的审核工作,参与做好参保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参与做好参保补助对象户籍身份的审核工作;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目前,办理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9706人,已按原政策参保1547人1693.06万元衔接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兑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资金3360.7万元。(大姚县人社局 郭莉)
END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
上一篇上一篇:武定县人社局:“五举措”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落实见效
下一篇下一篇:双柏县扎实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