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操办喜宴、不按规定戴口罩! 龙陵44人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时间:2021-08-17 14:25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管控力度和强化全民防控意识,坚决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升震慑力和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民共抗疫情的格局。近日,龙陵县公安局查处多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共有44人被处罚。
8月4日,龙新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工作时发现龙新乡大硝河村民杨某华、石某雄、杨某必3人为子女结婚操办宴席,宴请寨邻及亲朋100余人;村民杨某昌利用建盖新房操办宴席,宴请寨邻及亲朋,参加人员200余人。开展调查后,4人到案后主动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龙新派出所对4人给予了警告处罚。
8月10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宾馆酒店及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4家酒店前台5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龙陵某培训机构负责人酉某未暂停营业,还仍然组织11名学员参加培训。龙山派出所对以上6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
8月11日,碧寨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获出租户普某益和杨某团,发现其未将承租人基本信息进行如实登记,也未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备案,未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纳入村(社区)居民管理;8月12日,碧寨派出所查获杨某恩为儿子举办婚礼,碧寨派出所依法对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8月12日,象达派出所联合象达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象达各行业场所执行防疫相关政策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有5家超市、商店不顾疫情形势、无视通告规定,未严格落实顾客进门提醒佩戴口罩和扫码进出的相关规定。象达派出所依法对5家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
8月1日以来,平达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黄某某、苏某某因近14天有瑞丽市等边境县市旅居史,返龙时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者单位报告,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杨某某因在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听劝阻。平达派出所对以上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8月12日,腊勐派出所在对辖区街道、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商铺经营者王某聪、蒋某水、尹某栋、唐某菊4人不执行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不进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范措施。腊勐派出所对以上4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8月10日,龙江派出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孙某杰、李某昌从德宏州瑞丽市返回家中后,隐瞒了自己的行程,未如实上报自己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瑞丽市的行程;王某正从德宏州梁河县城返回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家中,因疫情防控期间,绕关闭卡,不正常通过疫情防控检查卡点。龙江派出所对以上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8月11日,镇安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王某驾驶汽车沿320国道从怒江坝往红旗桥方向行驶时,行经三锅疆卡点未停车接受检查、未配合执行体温监测、扫码亮码措施,被派出所依法处于罚款。镇安钱惠超市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未认真落实体温监测、扫码亮码措施,被派出所依法处于罚款。镇安西大街舒鑫足浴、尚足疗城、馨足疗店、未暂停营业,分别被派出所依法处于罚款。8月11日,段某厚、张某然、张某涛、李某文在镇安镇君安酒店隔离期间,违反隔离规定与同在酒店隔离的人员聚集在酒店饮酒,分别被派出所依法处于罚款。
保山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本期编辑:陈圆洁
来 源:龙陵警方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